各位朋友,你有没有想过,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狐狸精、有书生、有深夜敲门的落难女鬼,那个世界会比现在更可怕吗?
在文学史上,有一本书被误解了整整三百年。有人把它当成枕边消遣的色情志怪,有人把它当成吓唬小孩的恐怖故事,甚至有人觉得它不过是落魄文人的意淫。但郭沫若给它的评价是: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,刺贪刺虐入木三分。”
这就是《聊斋志异》。
要读懂《聊斋》,你必须先认识那个坐在山东淄川老屋里,煮着粗茶等路人讲故事的老头——蒲松龄。
现在的年轻人常说“考公难”、“考研卷”,但跟蒲松龄比起来,那简直是洒洒水。他19岁就考取了县、府、道三个第一,名震一时,妥妥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本以为人生从此起飞,结果呢?这一飞,就飞到了71岁。
他考了一辈子,落榜了一辈子。
在那个年代,科举是读书人唯一的出路。你可以想象一下,几十年间,他无数次满怀希望地走进考场,又无数次灰头土脸地回到那几间破草屋。周围是邻居的白眼,是生活的窘迫,是老婆孩子跟着他吃糠咽菜的愧疚。
这种极度的才华与极度的压抑交织在一起,让他看透了康乾盛世背后的荒凉:官场是黑的,考场是臭的;有钱人是吝啬的,读书人是虚伪的。
当现实世界的所有大门都对他关闭时,他做了一个决定:索性调转笔头,向内行走。他既然在人间走投无路,那就去鬼狐的世界里寻找公道。
他建立了一个“平行宇宙”。在这个宇宙里,狐狸可以报恩,枯木可以开花,最重要的是——正义必得伸张,真情必有归宿。
这就是《聊斋》的底色:它是蒲松龄写给这个冷酷人间的一封长信,也是他为所有不如意的人造的一场大梦。
为了让大家理解这种痛苦有多深,我们必须得讲讲《聊斋》里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故事——《叶生》。
叶生是个才华横溢的书生,和蒲松龄一样,文章写得极好,但就是考不中。每次落榜,他都像生了一场大病,形销骨立。后来,他遇到了一个赏识他的县令丁公。丁公看了他的文章,拍案叫绝,不仅资助他生活,还专门请他去给自己的儿子辅导功课。
在丁公的关照下,叶生再次参加考试。这一次,他感觉好极了,必定高中。然而榜单一下来,依然没有他的名字。
叶生彻底崩溃了。他回到家,大病不起,很快就郁郁而终。
故事如果到这里结束,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悲剧。但《聊斋》之所以是《聊斋》,就在于它后面的反转。
几年后,丁公因为公事路过叶生的家乡,因为思念这位才子,就派仆人去祭奠。没想到,仆人竟然带回了一张名刺,上面写着叶生的名字。丁公大吃一惊,难道叶生没死?
不一会儿,叶生真的来了。他看起来神采奕奕,完全不像之前的病秧子。丁公又惊又喜,便邀请叶生跟随自己回南方,继续辅导自己的儿子。
叶生欣然前往。到了南方后,丁公让儿子和叶生一起备考。诡异的事情发生了:叶生把自己的文章拿给丁公的儿子看,丁公的儿子如获至宝,模仿着写,结果一次就考中了举人。
而叶生自己呢?他拿着丁公儿子的文章去替考,结果,也考中了!
两个人都中了举,大喜过望。叶生激动地对丁公说:“我终于洗刷了耻辱!现在我有脸回老家见我的妻儿了。”
于是,叶生衣锦还乡。当他兴高采烈地推开家门,他的妻子却吓得魂飞魄散。妻子哭着说:“相公,你已经死了好几年了,坟头草都多高了,别来吓唬我们孤儿寡母啊!”
叶生听完,如遭雷击。他愣在原地,低头看了看自己。就在这一瞬间,他终于想起来了:是的,我早就死了。我是在那次落榜后就死了。
那一刻,他考中举人的喜悦、衣锦还乡的荣耀,瞬间化为乌有。他长叹一声,身体像烟雾一样慢慢消散,最后地上只剩下一件空荡荡的衣服。
这就是《叶生》。一个死了都要考试,变成鬼都要“上岸”的故事。
蒲松龄写这个故事时,心里该有多苦?这哪里是鬼故事,这分明就是他自己的噩梦。在那个体制下,一个人的才华、尊严、甚至生命,都被一张薄薄的榜单定义。活着考不上,死了也要用灵魂再去考一次,何其荒诞,又何其悲凉。
讲完了考场的残酷,我们再来聊聊《聊斋》里最迷人,也最容易被误读的部分——爱情。
很多人吐槽《聊斋》里的套路:一个穷困潦倒、啥也没有的书生,半夜必有绝色美女(通常是狐狸精)上门,不仅自带嫁妆,帮他操持家务,甚至还能用法术帮他击退恶霸、考取功名。
有人说,这不就是古代版的“穷屌丝的幻想”吗?
如果你这么看,那就看浅了。你得明白那个时代的婚姻是什么。在封建社会,婚姻是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本质是两个家族的资源重组和利益交换,唯独没有一样东西——“爱”。
蒲松龄自己在现实中贫穷潦倒,深受礼教束缚。他深知在人世间,纯粹的爱情是多么奢侈。于是,他让这些女子化身为狐、为鬼、为花妖。
为什么要“非人”?因为只有不是人,才能跳出三纲五常,才能不讲门当户对,才能拥有“自由的假面”。她们越是妖异,她们的爱就越是纯粹。
我们先来说说聊斋里人气最高的女神——婴宁。
在原著里,婴宁是一个由狐狸生下、被鬼母养大的女孩,生活在远离尘世的深山里。她最大的特点就是:爱笑。
她笑得没心没肺,笑得不合礼数。第一次见到书生王子服,她就笑得把手里的花都掉在了地上。王子服傻乎乎地跟她表白,说“我为了你茶饭不思”,她却天真地笑着说:“这好办啊,我们山里多的是粮食,你居然还吃不饱饭?”
在那个讲究“笑不露齿、行不动裙”的压抑年代,婴宁这不受规训的笑声,简直是整部《聊斋》里最清澈、最富有生命力的声音。她是自然之子,是自由的化身。
为了爱情,婴宁最终选择嫁给了王子服,跟随他回到了所谓的人间社会。
但是,请注意这个细节:当婴宁进入了这个人类社会后,结局是怎样的?
起初,她还是爱笑,虽然婆婆几次三番训斥她没有规矩,她也改不了。直到有一天,因为她笑得太大声,引起了邻居浪荡子的注意,引发了一场小小的官司,差点给家里惹来麻烦。
经过这件事,再加上婆婆的严厉管教,那个天真烂漫的婴宁,变了。原文写道:“矢不复笑”——发誓再也不笑了。即使后来故意逗她,她也再没有笑过。
这是整部作品里最细思极恐的一笔。
蒲松龄想告诉你:这个社会有一种毒素,它能杀掉一个人的天性。所谓的“成熟”、“懂规矩”,就是把一个人身上最鲜活的东西给阉割掉。
当妖变成了人,她就失去了灵魂。你以为书生娶到了仙女是喜剧?不,那是一个自由灵魂被体制同化的悲剧。那个不笑的婴宁,还是当初那个让王子服魂牵梦绕的精灵吗?
如果说《婴宁》聊的是被扼杀的“天性”,那么《连城》聊的就是极致的“知己”。
书生乔生和富家女连城的故事,在今天看来简直是“恋爱脑”的巅峰。两人起初甚至没怎么见过面,仅凭几首诗文交流,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灵魂的另一半。
后来,连城得了重病,大夫说需要用“男子胸前肉一两”做药引才能救活。连城的父亲急坏了,去找连城的未婚夫——一个有钱的阔少爷。结果那个阔少爷一听要割肉,吓得躲得远远的,连面都不敢见。
消息传到乔生那里,这位穷书生二话不说,拿起刀就往自己胸口划了一块肉下来,让人赶紧送去。
这情节血腥吗?夸张吗?在现代人精于计算利弊的婚恋观里,乔生简直是个傻瓜。
但你要明白那个语境:在那个把人当牲口、当工具、婚姻全是算计的年代,“知己”二字,重于泰山。
乔生之所以这么做,是因为连城曾说过一句话:“乔生才是我真正的知己。”为了这句认可,乔生觉得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。他说:“她既然视我为知己,我为何不能为她而割肉?”
后来连城死了,乔生悲痛欲绝,竟然魂魄出窍,追到阴间去找她。在阴间,他们遇到了另一个“痴情鬼”,因为生前受过乔生的恩惠,冒死帮他们修改了生死簿,让他们双双还阳复活。
这个故事里,人为了爱可以去死,鬼为了义可以违法。这种超越了肉欲、超越了物质、甚至超越了生死的纯粹情感,是蒲松龄对那个买卖婚姻盛行的时代,最激烈的一次反击。
他在告诉世人:真正的爱,不是你家有几亩地,我家有几头牛,而是两个灵魂在黑暗中的彼此识别,是为了对方可以不顾一切的勇气。
刚才我们聊了爱情,聊了狐妖的可爱。但如果你以为《聊斋》只是一个古代版的言情小说库,那你就太小看蒲松龄了。
别忘了,他是一个在考场和官场被摩擦了一辈子的老头。他心里的那团火,不仅仅是用来取暖的,更是用来烧毁这个虚伪世界的。
接下来我们要讲的这两个故事,没有缠绵悱恻,只有让人脊背发凉的现实。
刀郎的一首歌让《罗刹海市》火遍全网。但原著里的讽刺,其实比歌词更狠。
故事很简单:一个叫马骥的帅哥,出海经商,被飓风吹到了一个叫“罗刹国”的地方。这个国家有一个极其荒诞的规定:以丑为美。
在这个国家,长得越像人,地位越低;长得越像鬼,官做得越大。
那个宰相,长着三个鼻孔、两只耳朵反着长;那个大夫,披头散发像个野兽。而像马骥这样眉清目秀的大帅哥,在这个国家被视为“怪物”,人人看到他都吓得大喊“妖怪来了”四散奔逃。
为了生存,马骥不得不把脸涂黑,画得面目狰狞。结果你猜怎么着?大家一看,“哇,太美了!”于是他立刻被国王赏识,升官发财。
这真的只是一个奇幻故事吗?
各位,请把“罗刹国”这三个字替换成任何一个你熟悉的封闭圈子——某种畸形的职场,或者某种饭圈文化。
在那里,有没有才华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会不会“画皮”;是不是正常人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融入那个荒谬的评价体系。
当那个宰相因为长得丑而身居高位,当马骥因为装得丑而获得掌声,蒲松龄其实是在指着三百年前的庙堂(和现在的某些现象)大骂:这是一个黄钟毁弃、瓦釜雷鸣的时代!
在这个故事里,没有吃人的妖怪,但这种“逼着正常人变态”的社会规则,比吃人更可怕。
如果说《罗刹海市》是黑色的幽默,那么《促织》就是血淋淋的悲剧。这篇课文大家可能都学过,但我们今天要换个角度读。
皇帝爱斗蟋蟀(促织),于是这只小虫子就成了硬通货。为了抓一只极品蟋蟀,地方官逼死了多少老百姓。
故事的主角成名,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极品蟋蟀,想以此翻身。结果,他那九岁的儿子好奇,不小心把蟋蟀弄死了。
这一死,天塌了。孩子知道闯了大祸,怕得要死,竟然跳井自杀了。
成名把儿子捞上来,孩子还有一口气,但灵魂已经出窍了。孩子的灵魂去了哪儿呢?
——他变成了一只蟋蟀。
这只“儿子变的一号蟋蟀”,勇猛无比,战无不胜。成名把它献给县令,县令献给巡抚,巡抚献给皇帝。皇帝龙颜大悦,成名因此一夜暴富,穿上了官服,考中了秀才。
大家都说这是喜剧,是好人有好报。但你仔细品一品,这里面有一种透彻骨髓的寒意。
一个活生生的九岁孩子,在那个社会里,他的命是不值钱的。他只有变成一只虫子,去供权贵娱乐,他的价值才能被看见,他才能拯救他的家庭。
这是什么逻辑?这是“人不如虫”的逻辑。
蒲松龄在结尾冷冷地写道:“一人飞升,仙及鸡犬。”成名发财了,但那个天真烂漫的儿子,永远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只为了生存而疯狂撕咬同类的野兽。
这不仅是讽刺,这是控诉。蒲松龄在问:到底是什么样的世道,能把人异化成虫?
在见识了罗刹国的颠倒、促织的残酷之后,我们不禁要问:在这样一个操蛋的世界里,人该怎么活?是像马骥一样把脸涂黑随波逐流?还是像成名的儿子一样异化成虫?
蒲松龄给出了第三种答案:做一个“痴人”。
在《聊斋》的哲学里,“痴”不是傻,而是一种极度的深情,一种对抗虚无的武器。
聊斋里有一群怪人。
有人爱书成痴(《书痴》),对着书本说话,结果书里的美人颜如玉真的走出来陪他;
有人爱石头成痴(《石清虚》),为了得到一块奇石,连命都可以不要,甚至死后变成了一只依附在石头上的虫子,只为守护这块石头。
现代人可能会笑:这不就是强迫症吗?这不就是现在的“极客”或者“死宅”吗?
但在蒲松龄看来,“痴”是最高级的贵族精神。他说过一句振聋发聩的话:“性痴则其志凝,故书痴者文必工,艺痴者技必良。”
意思是:只有那些极度痴迷、不计利害的人,灵魂才是凝聚的,才能在某一个领域达到极致。
在这个充满了算计、充满了“性价比”的世界里,这种“无用的热爱”显得多么珍贵。
那些为了爱一块石头、爱一本书、爱一朵花而献出生命的人,虽然在世俗眼里是失败者,但在精神世界里,他们是绝对的王者。
这也是蒲松龄的自况。他这一辈子,没做成官,没发成财,就在路边摆茶摊,听鬼故事,写这些“无用”的文章。
周围人笑他疯、笑他傻、笑他不务正业。但他就是那个“痴人”。因为“痴”,他才没有在落榜的打击下发疯;因为“痴”,他才能在那个寒冷的冬夜,守着孤灯,写下这近五十万字的荒唐言。
故事讲到这里,我们的旅程也快结束了。
让我们把目光从那些狐狸、厉鬼、蟋蟀身上收回来,最后看一眼那个老头——蒲松龄。
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,76岁的蒲松龄走到了生命的尽头。
那时候,他的《聊斋志异》并没有出版。因为没钱刻印,这部书只能以手抄本的形式,在极小的圈子里流传。
他看着窗外飘落的枯叶,也许会想起那个19岁意气风发的少年,也许会想起那些从他茶摊前走过的路人。他这一生,似乎什么都没得到:功名未就,家徒四壁。
但是,他真的失败了吗?
在《聊斋》的自序(《聊斋自志》)里,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(大意):
“我就像那只在这个季节还在悲鸣的寒蝉,虽然知道没人能听懂我的声音,但我还是要唱出来。这把辛酸泪,只能洒在这一纸荒唐言上了。”
甚至在他死后的几十年里,《聊斋》一度被视为“淫书”、“杂书”而被禁。
然而,时间是最公正的法官。
三百年过去了。
当年的状元是谁?没人记得了。
当年的尚书是谁?没人知道了。
就连当年的皇帝,也只成了电视剧里的谈资。
但这本写满鬼话的《聊斋》,却穿越了战火、穿越了朝代,摆在了今天书店最显眼的位置。
那个落魄的穷秀才,用他的孤愤和才情,战胜了时间和皇权。
所以,各位朋友,如果此刻的你,也正经历着人生的低谷,觉得怀才不遇,或者觉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。
请翻开《聊斋》吧。
不要只把它当成鬼故事。那是一个孤独的灵魂,隔着三百年的时空,给另一个孤独灵魂的拥抱。
他告诉你:
世界也许是罗刹国,但你可以选择做那个不涂花脸的马骥;
生活也许想把你压成促织,但你可以选择做一个爱笑的婴宁,或者一个爱石头的痴人。
鬼狐有性格,笑骂成文章。
这,才是《聊斋志异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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